充電基礎設施的補貼政策,不同年份不同地區(qū)執(zhí)行不同政策,有的有修訂有的沒有,部分地區(qū)的補貼政策也存在不同時間的更新標準?,F(xiàn)停充圈深挖并梳理出部分地區(qū)的最新補貼政策,給充電運營商們參考了解。

上海

2025年3月,上海市發(fā)改委等八部門發(fā)布關(guān)于印發(fā) 《上海市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(fā)展扶持辦法》。實施之日為2025年4月1日,有效期為5年。

共享充電樁示范小區(qū)充電設備,給予充電企業(yè)設備投資30%的補貼;

直流、交流設施功率補貼上限分別為600元/千瓦、300元/千瓦。

通用型換電站(能夠?qū)崿F(xiàn)跨品牌、跨車型服務)、非通用型換電站的換電設備,分別給予充電企業(yè)設備(專指換電裝置充電系統(tǒng)和電池更換系統(tǒng),不含電池)投資40%、20%的補貼,功率補貼上限分別為600元/千瓦、300元/千瓦。

北京

2024年11月,北京發(fā)布《關(guān)于進一步加強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三年行動計劃(2023—2025年)》

單位內(nèi)部充電設施、“統(tǒng)建統(tǒng)服” 試點項目、移動充電設施、換電設施、光(儲)充充電設施等,給予 150 元 / 千瓦 —1000 元 / 千瓦不等的一次性獎勵。

對移動充電設施給予 2400 元 / 臺的投放獎勵。

運營獎勵:公用充電設施(含居住區(qū)公用和社會公用)日常獎勵按充換電量給予 0.1 元 / 度的支持

充電精品示范區(qū)、換電設施按充換電量給予 0.2 元 / 度的支持;年度獎勵按獎勵對象和充換電站評價等級,分別給予 0 元  —353 元 / 千瓦/年的支持。

浙江

杭州城鄉(xiāng)建設委員會發(fā)布《杭州市新能源電動汽車公共充電設施獎勵補貼資金分配實施細則(修訂)》

新建配套專變的,充電樁單槍平均功率40千瓦(含)以上不超過200元/千瓦,40千瓦以下不超過40元/千瓦。換電站項目按總功率給予不超過400元/千瓦補貼;

無新建配套專變的,單槍平均功率40千瓦(含)以上不超過100元/千瓦。換電站項目按總功率給予不超過200元/千瓦補貼。

在既有居民住宅小區(qū)內(nèi)和小區(qū)外圍道路的路側(cè)公共停車位公用充電設施項目:有新建配套專變的,充電樁單槍平均功率40千瓦(含)以上不超過400元/千瓦,單槍平均功率40千瓦以下不超過120元/千瓦;

無新建配套專變的,單槍平均功率40千瓦(含)以上不超過200元/千瓦,40千瓦以下不超過120元/千瓦。新建配套專變的,單槍平均功率40千瓦(含)以上不超過400元/kW,40千瓦以下不超過120元/kW;

公用充電設施項目按充電量給予不超過0.1元/千瓦時的運營補貼;

廣東

根據(jù)2023年度的政策,全省高速公路直流樁、交流樁補貼標準分別不超過200元/千瓦和40元/千瓦;除高速公路充電樁外,珠三角地區(qū)直流樁、交流樁補貼標準分別不超過200元/千瓦和40元/千瓦,粵東粵西粵北地區(qū)直流樁、交流樁補貼標準分別不超過300元/千瓦和60元/千瓦。

深圳:充電設施均無補貼

重慶

根據(jù)《重慶市2024—2025 年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獎勵政策》的通知;平均單槍功率(充電模塊功率/充電槍數(shù)量,下同)不低于 60 千瓦的公共直流充電樁,給予6000 元/槍的一次性建設獎勵。

對市級車樁監(jiān)測平臺、市級充換電APP運營平臺建設運維主體,按照不超過年度投入金額的50%,分別給予不高于 300 萬元、50 萬元的年度獎勵。

安徽

《安徽省發(fā)展改革委關(guān)于印發(fā)安徽省高質(zhì)量充換電服務體系建設方案(2023-2027年)的通知》(皖發(fā)改產(chǎn)業(yè)〔2023〕465號),省級按照交流充電樁最高80元/千瓦,直流充電樁最高120元/千瓦、換電站最高300元/千瓦予以補助,農(nóng)村地區(qū)上浮20%。政策實施期內(nèi)(2023-2027年),每年度根據(jù)技術(shù)進步情況確定具體標準。

黑龍江

齊齊哈爾市要求補貼期限:2025年6月6日前建成并運營的設施。補貼標準:直流樁 300元/千瓦;交流樁 50元/千瓦;換電工位 一次性10萬元/個。

遼寧

根據(jù)《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(guān)于印發(fā)沈陽市加快新能源汽車產(chǎn)業(yè)發(fā)展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沈政辦發(fā)〔2021〕12號)文件規(guī)定:

對2022年年度內(nèi)我市投資建設并投入運營的公共充(換)電設施,按照直流充電設施300元/千瓦、交流充電設施100元/千瓦、換電設施600元/千瓦的補貼標準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,換電設施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/座。

對于集光伏發(fā)電、儲能、充電為一體的示范站,在建設補貼的基礎上,按照投資額10%給予一次性獎勵,最高不超過50萬元/座。

公共或?qū)ν忾_放充(換)電設施經(jīng)營企業(yè),按照0.1元/千瓦時給予運營補貼。

直流快充樁獎補400元/千瓦,獎補上限4.8萬元/樁;交流慢充樁獎補300元/千瓦,獎補上限2000元/樁;帶有有序充電控制功能的交流充電樁獎補400元/千瓦,獎補上限4000元/樁。

江蘇

根據(jù)申報2024年國家節(jié)能減排補助資金(充電基礎設施獎勵)的通知規(guī)定:光儲充一體化場站運營補助予以最高0.25元/ kWh的運營補助。單槍額定功率不低于480kW的公共充電設施。予以最高150元/kW的建設補助。互聯(lián)互通服務平臺建設補助平臺總投入的10%予以補助。

湖南

2021-2023期間備案新建的公共快速充電設施,長沙、株洲、湘潭200元/千瓦 衡陽、郴州、永州、婁底、邵陽、岳陽、常德、益陽260元/千瓦;懷化、張家界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按320/千瓦標準。省內(nèi)高速服務區(qū)的充電設施按400/千萬標準,省公路服務區(qū)停車區(qū)等場站按320元/千瓦,有效期到2025年12月31日。

廣西

2022年根據(jù)省三年行動財政補貼實施細則規(guī)定。充電設施建設補貼為交流充電設施150元/千瓦、直流充電設施300元/千瓦。

充電設施運營補貼為0.14元/千瓦時。交流充電設施補貼上限電量為1000千瓦時/千瓦·年;直流充電設施補貼上限電量為1500千瓦時/千瓦·年。

換電站建設補貼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,補貼標準為1500元/千瓦,單個站點補貼上限為40萬元。

換電站運營補貼為0.14元/千瓦時。

四川

成都2025年發(fā)布《成都市電動汽車充(換)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政策措施實施細則(修訂版)(征求意見稿)》。公(專)用充電基礎設施的補貼標準:三星等級,標準為100元/千瓦;二星等級,標準為70元/千瓦;一星等級,標準為40元/千瓦,一星等級以下,標準為10元/千瓦,單個場站最高補貼20萬元。